曾几何时,公务吃喝已成为一种潜规则,以文件形式规定“喝酒”
的量化标准无疑是把这种潜规则搬上台面,堂而皇之的给公款吃喝披上了合法外衣,甚至喝什么酒都有明文规定,并且喝的多还有奖励,喝的少就要通报批评,这种纵容公款喝酒文件的出台着实令人费解“公款喝酒”
在汉川俨然成了一种工作,很难想像各单位“喝多少”
的指标是按什么标准制定的。
如果这种“喝酒”
的量化标准是合理的,那么“喝酒工作”
一般都是在八小时之外进行的,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专门为“喝酒工作”
发放加班费的规定出台。
“吃喝风”
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这与汉川市政府量化喝酒指标之类的离奇“规定”
不无关系。
为了地方财政收入倡导喝本地酒,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的本身就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同时量化“喝酒指标”
在一定程度上又为公款吃喝这一腐败现象推波助澜。
当满嘴酒气的官员们在喝“小糊涂仙”
的时候,是否想过80元一瓶“小糊涂仙”
就是有些下岗工人一个月的低保?微醺状态下的政要们是否忘记了“八荣八耻”
中的“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喝了“小糊涂仙”
的“公仆”
们真的糊涂到规定“量化喝酒标准”
的程度了吗?
“革命的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
的顺口溜流行了很多年,公款吃喝现象也引起了党中央的重视,虽三令五申,却屡禁不止。
规定公款接待的量化指标无疑是在怂恿公款吃喝,有如此离奇规定的存在,再加上一些嗜酒官员被酒精麻醉过的舌头,席间肯定会“热闹非凡”
但干杯时的豪言壮语和酒文化没有半点关系,只是庸俗的交往,是肆意挥霍和浪费。
“喝”
到规定指标,奖;“喝”
不到规定指标,罚。
这种“奖惩制度”
淡忘的不仅是艰苦朴素的作风,还是对党风廉政的一种亵渎;不仅怂恿了腐败,耗费了公款,还会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果加以整治,后果不堪设想。
量化“喝酒”
指标这种荒诞事件的出现,绝对不是偶然,根源在于某些领导干部思想上的麻木,必须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牢记“八荣八耻”
让领导干部们增强荣辱意识,彻底摒弃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让纳税人的钱用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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