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代有一小吏名曰曹鼎,时任山东泰和县典史,即知县下掌管缉捕,监狱的小官。
有一次他在追捕盗贼的时候,抓获一名年轻的女子,不及回县,只好在一破庙处夜宿。
此女子百般妖媚,以色相诱之,曹鼎即刻春心荡漾,欲火中烧。
在他即将把持不住时,便取出纸和笔写下:“曹鼎万万不可”
用以警示自己。
过了一会,欲火不断膨胀,便将纸片撕掉,如是写了撕,撕了写,反反复复,终一夜无事。
曹鼎其人的确认真的可爱。
英雄美人独处一室,本可以利用职权一夜销魂,次日起床,各走各路,只有你知我知。
但鼎心中有法不敢如此。
可叹的是鼎没有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本事,也没有高僧心如止水的道行,只好使用这看似笨拙的方法控制自己的欲望,但是鼎还是守住了欲望的堤,保全了自己的清白。
一封建小吏尚能如此,实是难能可贵。
古人曰:“论心不论迹,论迹家贫无孝子;论迹不论心,论心今古无完人”
对曹鼎的评价自然也要“论迹不论心”
否则若做“诛心”
之说,曹鼎怕是也不了私字作怪,可人家阿鼎毕竟战胜了诱惑,驱逐了邪恶,应该是品行端正的君子。
如今,面对金钱美色,若“无心”
“又无迹”
自然是一高尚境界,不妨说得直白一点,人有七情六欲,在金钱美色前不动心的不多。
见色而不迷,见钱而不捞,并不等于心中静如湖水。
美色当前,物质利诱,不敢自肥,不能不为之遗憾,最好还是将这遗憾放在“潘多拉盒子”
里,永不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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