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贫瘠的阅历让我看《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一头雾水,我到现在基本只读懂了大致情节梗概。
我不能理解里面的深刻含义。
我也不能理解特蕾莎,萨比娜,托马斯,弗兰兹中的任何一个人。
爱一个人要将自己的痛苦,快乐,生命都寄托在那一个人身上吗,要将他视做人生的全部吗?我的人生观告诉我不可以。
为什么对方频频与其他人发生关系并且这样的行为令自己痛苦不堪还要容忍下去?我不认可。
托马斯认为爱情和性是分开的,我爱你但我仍然要和其他人发生关系,我和别人发生关系不代表我爱他们,我明白这些行为会对你造成伤害可我没办法停止。
我不理解。
在我的观念里,性是建立在爱情上的,对待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怎么会对他产生性冲动,那不过是动物的欲望罢了,而人与野兽的区别就是能够管控自己的欲望。
对待真正爱的人,怎么忍心伤害折磨他。
在我看来,爱情与性本来就是不能分开的,能够分开来的都不叫爱情。
托马斯一边与多人发生关系居然一边宣称我爱你,这很可怕也令人反胃。
弗兰兹不认真考虑自己的婚姻,轻易对他人做出结婚的允诺,不考虑未来。
遇见萨比娜又轻易地出轨,不思索婚姻的意义与责任。
婚姻本来应该是爱人的结合,是愿意组建家庭承担义务与责任,享受爱与被爱的权利。
明明是很重要的抉择,却被他看得不值一提,明明不爱玛丽,却轻易地答应了她。
根本没有思索婚姻所带来的义务,责任,限制。
他认为一夫一妻制是愚蠢的,那他就不应该结婚,不应该生孩子,自寻苦恼,自做囹圄。
萨比娜追求背叛,背叛家庭,国家。
面对托马斯一些令人反胃,让人感到侮辱的行为也不反抗,在明知托马斯与弗兰兹均有伴侣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
在他们看来,这不是对婚姻的插足,也不是对爱情的侮辱,可在我看来,这就是。
他们都让我觉得他们在侮辱爱情,侮辱这个神圣真挚忠贞的事物。
明明被□□的欲望所侵袭,却仍然标榜爱情。
作者没有说这些人的价值观是对是错,可他们的价值观确实令我感到反胃。
这是一本哲学书籍,可我目前还未参透,以后再论。
但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年龄看它,所能获得的感知就是厌恶这种虚伪的,充满□□的所谓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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